2023年11月28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》的通知,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,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,请遵照执行。具体内容请看下文。
根据2023年7月3日镇江市财政厅发布的公告可知,江苏镇江考区预计年底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,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。如考生邮寄信息发生改变,请于7月6日-10月31日前登录以上网址自行更改。具体内容请看以下正文。
根据2023年10月8日徐州市财政厅发布的公告可知,江苏徐州考区预计是在2023年年底前发布,如与区县工作冲突,具体以江苏省财政厅官网通知为准。具体内容请看以下正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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